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学校全年经济运行情况,确保2021年年终结账以及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计划财务处现开展2021年度年终财务清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安排
(一)报销截止时间
本年度财政预计于12月中旬关闭集中支付系统,学校各类日常报销业务服务时间截止到12月15日,届时将关闭自助投递机停止接单。已办理了固定资产或图书入库手续的票据,请在12月15日下午5:30前完成财务报销。
(二)注意事项
1.因年底集中投递产生的积压单据,财务人员会在停止接单后继续加紧处理,但公务卡付款业务,财政系统关闭后无法支付,需在2022年年初系统重新开启后付款。12月如有公务卡还款需求,请于12月5日前完成单据投递,或先自行还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2.2022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票据。
3.新会计年度报销业务开启时间,请关注计划财务处网站及济大财务及采购业务QQ群。
二、各类对账业务
(一)12月20日前,请校医院完成库存物品盘点核对工作,请信息管理处完成校园卡中心对账工作,请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完成资产入账工作,配合财务做好资产对账,并报送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表。
(二)12月25日前,请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安排专人将所有后勤、基建维修项目逐一标注工程完工情况及结算情况,完成与计划财务处的对账工作;项目借款参考“三、往来款项清理(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处理。
(三)基建项目中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交付资产手续的,请相关部门尽快完善手续,及时办理资产交付。
三、往来款项清理
按照《济南大学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19〕163号),各单位应规范往来款项的使用、清理、结算等行为。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所有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在限期内按时结算,禁止长期挂账。因各种原因办理借款的单位或个人,请务必在12月15日下午5:30前完成报销冲账或归还借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还款的,需书面写明原因并经部门(单位)盖章后报送至计划财务处408室。不按期办理报销结算业务,也未提交书面说明的,2022年将暂停相关项目负责人的报销业务。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办理新借款业务。
(二)应付及预收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对需要进行收入确认的到账款项,经认领后转入相关的项目账户。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智慧济大-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银行来款信息,及时认领相关款项,对长期不办理认领手续的来款,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四、日常票据业务
(一)为便于及时清理各类收据、税务发票,12月15日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开具收据、发票等相关业务。
(二)凡有领用或借用各类票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12月15日前至计划财务处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五、政府采购业务
为尽快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请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尽快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并于11月底前将设备采购预约单提交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到计划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
六、社会服务收入结算
各部门(单位)须在12月15日前办理各类社会服务收入的催收入账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办理收入分配手续。代学校收取的有关费用须在12月15日前全部上缴计划财务处,不得截留或私设“小金库”。
七、科研项目结题结账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办理报销及还款业务,并在12月15日前将决算表发送至邮箱jdkyxmjs@163.com,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计划财务处对决算表进行统一审核,如有问题,将向相关老师进行反馈。
八、各二级单位及时返还代垫费用
后勤各实体、公司等单位须在12月15日前,向计划财务处返还学校代发的人员经费及代垫的其他费用。
九、预算项目清理
对于学校安排的各类年度预算结余经费及超期执行的项目经费原则上全部予以收回,请各单位按年度预算及工作计划规范使用预算资金,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在年末突击花钱。
十、财务报表报送
各独立核算二级单位须及时完成账务处理及收支决算工作,在12月31日前向计划财务处报送财务报表,以便学校年终决算。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