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学校全年经济运行情况,确保2025年年终结账以及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计划财务处现开展2025年度年终财务清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安排
(一)报销截止时间
本年度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计于12月中旬关闭,学校各类日常报销业务服务时间截止到12月7日,届时将关闭自助投递机,停止接单。已办理了固定资产或图书入库手续的票据,请在12月7日前完成投递。
学校统一支付平台将于12月29日-31日关闭,如有电费充值等业务需求,请提前做好安排。
(二)注意事项
1.因年底集中投递产生的积压单据,财务人员会在停止接单后继续处理。12月份如有公务卡还款需求,请于11月28日前完成单据投递,或先自行还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2.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2024年及以前年度票据。
3.新会计年度报销业务开启时间,请关注计划财务处网站或济大财务及采购业务QQ群。
二、政府采购业务
为尽快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保证政府采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完毕,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尽快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并于11月28日前将设备报销单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统一到计划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
基建处于11月28日之前办理完基建项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相关手续。
请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出现因预算执行不及时财政资金被收回的情况。
三、各类对账业务
(一)12月15日前,校医院完成库存物品盘点核对工作;信息管理处完成校园卡中心业务对账工作;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完成资产入账工作,做好资产对账并尽快报送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表。各部门工会经费购买的资产由校工会完成资产入账工作,做好资产对账并尽快报送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表。
(二)12月5日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安排专人,汇总整理学校维修和基建项目,并将所有维修和基建项目逐一标注工程完工及结算情况,完成与计划财务处的对账工作;项目借款参考本通知中“第四条往来款项清理(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处理。
本年度需要办理工程结算并付款的工程项目,请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整理项目清单,按照工程结算的要求提供结算资料。项目清单需按照轻重缓急的情况进行排序,于11月21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
(三)基建项目中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交付资产手续的,请相关部门尽快完善手续,及时办理资产交付。
(四)继续教育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因涉及大量对账工作,请于11月30日前进行清算。
四、往来款项清理
按照《济南大学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19〕163号),各单位应规范往来款项的使用、清理、结算等行为。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所有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在限期内按时结算,禁止长期挂账。具体事项如下:
1.2024年及以前年度借款支付的设备款,涉及后勤管理处、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化和旅游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请上述单位尽快办理资产验收、借款冲账手续。
2.根据2025年4月21日发布的《关于集中开展借款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2025年以前借款,已提交借款延期冲销申请的,请在“承诺核销日期”内办理报账或还款手续。
3.对于已达到《办法》规定核销日期或上述“承诺核销日期”仍未核销的所有借款,如因特殊情况年底前不能冲账,需书面写明原因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计划财务处相应业务科室。不按期办理报销结算业务,也未提交书面说明的,2026年将暂停相关项目负责人的报销业务。
2025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办理新借款业务。
(二)应付及预收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对需要进行收入确认的到账款项,经认领后转入相关的项目账户。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智慧济大-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银行来款信息,及时认领相关款项,对长期不办理认领手续的来款,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五、日常票据业务
(一)为便于及时清理各类收据、税务发票,有需要开具收据及发票业务的老师,请于12月15日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二)领用或借用各类票据的单位,请在12月5日前至计划财务处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涉及预借发票及收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及时催收相关款项。经费到账的,请在12月26日前完成立项入账手续的办理。
六、社会服务收入结算
各部门(单位)须在12月5日前办理各类社会服务收入的催收入账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办理收入分配手续。若有代学校收取有关费用的单位须在12月5日前全部上缴计划财务处,不得截留或私设“小金库”。
七、科研项目结题结账
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办理报销、冲还借款业务,2025年结题的包干制项目负责人请11月30日前完成科研绩效提取并投递报销,项目业务报销完成的,请在12月15日前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发送至邮箱jdkyxmjs@163.com(文件名为财务编号301-4****GZR21***),12月25日后不再受理决算审核业务,请需要结题的老师及时办理经费决算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决算如有问题,计划财务处将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
八、各二级单位及时返还代垫费用
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单位须在12月5日前向计划财务处返还学校代发的人员经费及代垫的其他费用。
九、财务报表报送
各独立核算二级单位须及时完成账务处理及收支决算工作,在12月31日前向计划财务处报送财务报表,以便学校年终决算。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1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