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相关文件或规定
1.《济南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0]12号)
济大校字〔2020〕12号-关于印发《济南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济南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济南大学会议费补充规定》(济大校字[2020]104号)
济大校字〔2020〕104号-关于印发《济南大学会议费补充规定》的通知.pdf
3.《关于印刷、车辆租赁、会议、搬家等服务采购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刷、车辆租赁、会议、搬家等 服务采购问题的通知.pdf
4.《计划财务处关于会议费、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关于会议费、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的通知.pdf
5.《 济南市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表》
济南市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表.pdf
6.《济南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1〕124号)
《济南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pdf
二、注意事项
1.除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以外,各单位组织的会议(培训),须在年初申报会议(培训)计划。
2.举办会议原则上应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含50人),使用学校事业经费组织的会议,需在学校内部会议室召开。
《济南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方案》规定,会议定点场所实行动态管理,两年调整一次。学校根据市财政局公布的定点目录,及时更新发布。
使用定点供应商以外单位承接的会议服务,不予报销。使用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按照国家科研“放管服”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3.组织会议的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量的10%以内。应当大力压缩会议会期,管理类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天。管理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4.会议(培训)费实行一会一结算一报销,不得分开结算、报销。
5.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提示: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安排住宿的,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住宿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住宿费不能调剂使用;不安排就餐的,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伙食费后定额标准执行,伙食费不能调剂使用。
校内组织的各类培训,综合定额标准参照管理类会议执行。30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6.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7.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管理类会议会场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提供水果。国际会议可以在会议期间安排一次宴请。
8.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9. 因联办或协办会议(培训)产生的会议(培训)费,凭协议或主办方书面函,附相应票据和承担的费用明细,提供会议通知和会议(培训)预算表报销。
10.确需委托会务公司等其他机构举办会议(培训)的,根据学校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11. 会议费(培训费)支付应按照公务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等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若因特殊情况,使用公务卡以外的方式支付,请附付款记录及特殊事项说明。
使用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支出,提倡使用公务卡结算。符合经费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要求,在确保真实的前提下,可不受公务卡结算限制。单笔金额2000元以上(含2000元)需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自行转账的,在报销时应提供付款记录,且付款信息应与发票信息相一致,若不一致,则应提供特殊事项说明。
三、常用表格
1.济南大学会议(培训)预算表(请在会议(培训)前通过“一网通办”-“会议(培训)预算申请”打印)
济南大学会议(培训)预算表.doc
2.校内预算会议(培训)计划申报表
校内预算会议(培训)计划申报表.xls
3.特殊事项说明
特殊事项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