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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关于电子火车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的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起,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将全面推广使用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为便于大家了解并正确进行电子火车票的报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火车票简介

电子火车票,即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是通过铁路12306网站https://www.12306.cn/)及移动客户端办理的铁路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所开具的电子凭证。该电子发票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票价及二维码等内容。电子火车票图样如下:   



二、电子火车票获取方式

乘车人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登录铁路12306网站或移动客户端,进入相应的订单页面,如实填写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即可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此外,还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或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电子发票的查询与下载。

三、电子火车票报销要求

1.需要报销入账的老师,请务必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打印纸质版,作为报销凭证。

2.乘车日期在2025930日前的,取得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可报销入账,但要注意的是,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不可重复开具。

3.如填写发票信息有误,或遇运输服务中止致行程改变等情况,可在原电子发票开具时限内按照准确信息或实际行程重新申请开具1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作废。

4.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查验、下载、税款抵扣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

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并按照要求正确获取和保存电子火车票,以便顺利进行报销。如有疑问,请联系计划财务处82765833


计划财务处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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