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25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事业发展与财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工作部署,本年预算编制依然坚持“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坚持“保工资、保运转”的预算底线;不做弹性、敞口预算,严控五项经费支出。
二、预算编制内容
1.学院经费(教学经费、学生经费、党建经费等)和公务费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学校分配办法定额计算。
2.党政群部门及有关单位运行经费及专项经费预算请填写《2025年校内预算支出申报表》(见附件1)(表中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可在智慧济大-财务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如需提供详细说明,请附在申报表后。
3.计划利用学校年度预算安排的经费举办会议(培训)的部门(单位),请填报《2025年校内预算会议(培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2025年会议(培训)严格按校内预算下达的会议(培训)计划执行。
4.基础数据提供
预算编制需要有关基础数据作为依据,请以下单位协助提供:
(1)组织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各分党委(总支)职工及学生党员人数分布情况,报送《2024年末各党委党总支党员人数表》(见附件3)。
(2)人力资源处
1)2024年末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等人数,预计2025年教职工增加、减少等变动情况,报送《济南大学教职工人数统计表》(见附件3)。
2)2024年末各党政群部门人数分布情况,报送《2024年部门人数分布表(不含学院)》(见附件3)。
(3)教务处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科学生人数,包括普通本科学生人数、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人数、校企合作办学学生人数、师范生学生人数等,报送《2024年末本科学生人数情况表》(见附件3)。
2)按照学校政策应于2025年分配的辅修学士学位收入预算分配情况表。
3)2024年末各学院本科学生当量计算明细表。
4)2025年校企合作专业合作费用预算及计算依据。
(4)研究生院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在校研究生人数,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送《2024年末研究生学生人数情况表》(见附件3)。
2)按照学校政策应于2025年分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收入分配情况表。
(5)机械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2025年学生实习训练总人数、天数(经教务处审核盖章)。
(6)后勤管理处
1)2025年学校物业政采合同(含安保合同)及政采金额计算明细、物业公司人员配备分布表。
2)2025年度供热合同,取暖费预算计算依据。
3)2025年后勤管理收入明细表(含房租收入),并提供所有出租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2025年零星维修计划(细化到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
5)事业编制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企业编制人员、临时人员的人数及分布表。
6)各中心(能源中心、物业中心等)2025年支出预算(含人员支出)。
(7)基建处
1)2025年专项维修计划(细化到项目,应论证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按轻重缓急排序)。
2)2025年基本建设项目的用款计划。
(8)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5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合作费预算及计算依据。
(9)国际交流学院
1)2025年收入明细及国际学生事务支出预算。
2)国际学生业务经费分配表及计算明细。
(10)继续教育学院
1)2024年末实有在校生人数、2025年计划招生数、毕业数、预算收支数,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2)2025年各类项目支出预算。
(11)基础教育中心
2025年幼儿园保教费收入及附小济南市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及基础教育中心预算支出。
(12)计划财务处
1)2025年财政拨款、学费、住宿费等各类收入情况。
2)2025年银行贷款、偿还贷款计划、利息支出等。
3)其他预算编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预算编报要求
本次预算数据取数截止时间:未作明确要求的,报送数据的截止时间为填表日;数据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的,提供12月31日的数据表。
请各部门(单位)务必按《2025年校内预算支出申报表》中备注的要求填报本部门预算支出数据。
上述预算材料经分管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单位)公章,于2024年12月6日前报至计划财务处401房间(数据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的材料于1月3日前报送);电子材料以“**单位2025年校内预算”为标题发送至邮箱fo_lizk@ujn.edu.cn。
联系人:李泽坤;电话82767235
预算QQ工作群:712523328
附件1:2025年校内预算支出申报表 附件1.2025年校内预算支出申报表.xls
附件2:2025年校内预算会议(培训)计划申报表 附件2.2025年校内预算会议(培训)计划申报表.xls
附件3:2025年校内预算基础数据表 附件3.2025年校内预算基础数据表.xls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