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餐办理流程
一、相关文件
1.《济南大学关于工作餐费用报销的通知》(济大校办字〔2016〕23号)
济大校办字〔2016〕23 号-《济南大学关于工作餐费用报销的通知》.pdf
2.《济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办法补充规定》(济大校办字〔2020〕4号)
济大校办字〔2020〕4 号-关于印发《济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pdf
二、注意事项
1.公务用餐报销范围:学校层面安排的集体公务活动用工作餐费用;校内各单位内部自行安排的公务活动用工作餐费用,主要包括师生集体活动和各种检查活动。
2.报销标准和支出项目:各类工作餐报销标准不超过40元/人/次,费用由单位(部门)创收经费列支。
3.“济南大学工作餐费用报销清单”经办人签字后,须经学院院长审签,党委(党总支)书记会签;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另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会签。费用报销清单上需列明所有工作用餐人数及名单。
4.经费负责人和经办人不能为同一人。
三、常用表格
1.济南大学工作餐费用报销清单 济南大学工作餐费用报销清单.xls
2.特殊事项说明 特殊事项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