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大校字〔2014〕41号
关于印发《济南大学大型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和《济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济南大学大型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济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已经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济南大学
2014年4月10日
济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学校国内公务接待,根据《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热情礼貌、对等接待、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原则。
第二章 接待范围和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在我国境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学术活动、执行任务、检查评估、请示汇报等活动,以下简称公务。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公务接待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等,由相应接待单位组织实施。
(一)上级党政机关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兄弟院校领导来校调研交流,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工作。
(二)地方领导、兄弟院校所属部门负责人来校调研、交流,由对口单位负责接待,所需费用由接待单位承担。
(三)应邀来校进行讲学、学术交流等活动的专家、学者,由邀请单位负责接待,所需费用由邀请单位承担。
(四)各部门、各单位召开或承办的学术会议、年会、论坛以及各类研讨会、洽谈会等活动,所需费用由活动组织单位承担。
第五条 公务接待实行对等接待。上级机关及兄弟院校等单位来访,如有司局级及以上领导或由校级领导带队,由学校办公室协调安排相关校领导接待。各单位接待来宾中如有司局级领导、院士或知名专家学者,有必要邀请校领导出席时,可提出申请,由学校办公室协调安排,费用由接待单位承担。
第六条 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公务活动一般应事先公函联系,各单位应根据公函安排接待。在学校举办或由我校承办的学术会议、专家讲学、鉴定验收等活动,可凭邀请函安排接待。特殊情况下,可凭电话通知记录来访事项,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 公务接待应当简化礼仪,不得在机场、车站等组织迎送活动,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学生参与迎送活动。
第三章 接待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 公务接待用餐一般安排在学校食堂或接待中心,不得安排在高消费餐饮场所。公务用餐原则上实行自助餐。确因需要,接待单位可以按规定标准安排一次招待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用餐应注意节俭,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高档酒、酒水以当地酒为主,不得提供饮料和香烟。
第九条 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在符合标准的定点饭店或学校接待中心,执行协议价格,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得在客房摆放鲜花、香烟。
第十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四章 公务外出要求
第十一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外出的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次、人员数量,禁止没有必要的一般性、重复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十二条 公务外出确实需要对方接待的,公务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送公函,告知时间、内容、行程和人员等。
第五章 公务接待报销
第十三条 接待单位应当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济南大学公务接待清单(见附件),并由单位负责人审签。
第十四条 公务接待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接待清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邀请函或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电话通知记录等。
第十五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十六条 公务外出人员住宿费应回校凭据报销。参加会议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委监察室和审计处应加强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济南大学公务接待清单
时间: 年 月 日
接待单位
|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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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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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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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宾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陪
客
人
员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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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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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餐人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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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餐人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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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人·天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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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公务来访
| 邀请专家
| 会议代表
| 电话记录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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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 接待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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