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职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19年起可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请所有在职职工注册并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于本月7号前填报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具体登录步骤如下图所示(以后信息表如有变化,请务必在每月5号之前登录并修改完毕),特此通知,请大家互相转告。
上一条: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说明 下一条:计划财务处关于严禁公款私存、及时上缴因公收入的通知
© 2019 济南大学计财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