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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关于年终财务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学校全年经济运行情况,确保2020年年终结账以及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计划财务处现开展2020年度年终财务清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安排

本年度各类日常报销业务服务时间截止到1218日,届时将关闭自助投递机、停止对外支付业务。已办理了固定资产或图书入库手续的票据,请在1218日下午530前完成财务报销。202111日起不再受理2019年票据。

二、往来款项清理

因各种原因在计划财务处借款的单位或个人,请务必在1218日下午530前完成报销冲账或归还借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还款的,需书面写明原因并经部门(单位)盖章后报送至计划财务处408室。不按期办理报销结算业务,也未提交书面说明的,2021年将暂停相关项目负责人的报销业务。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办理新借款业务。

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智慧济大-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银行来款信息,及时认领相关款项,对长期不办理认领手续的来款,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三、银行票据处理

2020年财务开具的付款支票,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送交收款单位。接收其他付款单位银行票据的,请务必在1218日前将票据提交财务。

四、日常票据处理

为便于及时清理收据、发票,1218日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开具发票、收据等相关业务。

五、政府采购业务

为尽快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请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尽快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并于1215日前将设备采购预约单提交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到计划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

六、社会服务收入结算

各部门(单位)须在1218日前办理各类社会服务收入的催收入账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办理收入分配手续。代学校收取的有关费用须在1218日前全部上缴计划财务处,不得截留或私设“小金库”。

申领财务票据的单位,应在1218日前将财务票据核销并退回未使用票据。

七、科研项目结题结账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办理报销及还款业务,根据结题要求把握预算执行进度,并于1218日前将决算表发送至邮箱jdkyxmjs@163.com,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计划财务处对决算表进行统一审核,如有问题,将向相关老师进行反馈。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结题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2018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即将到期(到期项目明细请咨询科技处),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支出结余经费,以免资金被退回。

八、各二级单位及时返还代垫费用

后勤各实体、公司等单位需在1218日前,向计划财务处返还学校代发的人员经费及代垫的其他费用。

九、预算项目清理

学校当年安排的预算项目(专项除外)原则上当年需形成支出,请各单位负责人把握支出进度。

请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安排专人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逐一标注工程完工情况及结算情况,于1225日前完成与计划财务处的对账工作。基建项目中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交付资产手续的,请相关部门尽快完善手续,及时办理资产交付。

十、合并报表事项

各独立核算二级单位需及时完成账务处理,于20201231日前向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科提交财务报表,以便学校合并决算报表。

 

 

计划财务处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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