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相关文件
《济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5〕26号)
济大校字〔2025〕26号-关于印发《济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二、注意事项
1.公务用餐标准不超过130元/人。
2.公务接待活动要据实一次一结,列出消费明细,无消费明细不予报销。
3.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移动支付等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4.确因工作需要,学校公务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公务用餐 1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 1/3;严禁同城接待、连续接待。
5. 学校公务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6.经费负责人和经办人不能为同一人。
三、常用表格
1.济南大学公务接待清单
济南大学公务接待清单.xls
2.特殊事项说明
特殊事项说明.docx
3.邀请函
邀请函(单位).doc
邀请函(个人).doc